價值是建筑遺產保護的前提,保護的根本目的是保留并延續有價值的歷史構件或歷史信息。近代建筑有完整的價值評價體系,可以大致分為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文化價值、社會價值,再加上李格爾提出的“情感價值”。而作為建筑外表皮的清水磚墻,在近代建筑價值體系中占據什么位置?有沒有自身的獨特價值?這是回答“近代建筑清水磚墻到底要保護什么”的關鍵。藝術價值:與古代建筑不同的是,清水磚墻是近代建筑立面藝術風格的重要裝飾和典型特征,在設計之初就會根據不同的建筑風格,結合清水磚墻的特性,選擇各種不同的色彩搭配、拼花圖案、線腳和灰縫,同時也要受經濟財力和建筑材料的制約。從外廊式風格、哥特復興風格、安妮女王風格,發展到文藝復興風格、新古典主義風格,再到裝飾藝術風格,不同的建筑風格會有不同的清水磚墻砌法、圖案和線腳裝飾。
歷史價值:清水磚墻自身很難直接承載建筑的歷史價值,除非在墻體表面附著有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的活動證據,比如戰爭中的槍彈孔、標語等。因此,近代建筑清水磚墻的歷史價值是與建筑整體的歷史價值分不開的。由于建筑功能、使用者會不斷變化,其價值可能也會隨之改變,尤其近代建筑若與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發生關聯,在登錄為保護對象進行價值評價時,會突出其見證重要事件或人物的歷史價值,將其命名為“紀念地”或“故居”。這類建筑若采用了清水磚墻立面,在制定修復方案時,除了要關注藝術價值、歲月價值外,還要考慮歷史價值,即重大事件發生或重要人物生活的歷史時期,建筑的外觀是否已經發生改變。準確的價值認知是確定保護修復目標最重要的前提,近代建筑清水磚墻的價值主要體現在藝術價值、歲月價值和歷史價值方面,但價值評估不等于價值的簡單疊加,而是要綜合評估。
如果清水磚墻表面的覆蓋層具有了較高的歷史價值或者藝術價值,則同樣應該評估覆蓋層所具有的歲月價值,綜合分析后再確定是否加以去除。經過歷史價值、藝術價值、歲月價值的評估,可以將清水磚墻表層分為3種狀態:有價值的歷史覆蓋層、無價值的歷史覆蓋層、有滄桑感的磚墻面層。現實工程案例中,各種不同時期的添加物、不同的材質和保存狀況往往會出現在同一棟建筑或同一面墻體中,清水磚墻很難有一個理想的單一狀態,因此不能武斷的采用單一標準,簡單的將外立面恢復到歷史上“所謂”價值最高時期的外觀,因為這種風格“統一”的外觀可能在歷史上從未真正存在過。清水磚墻不同部分的價值側重點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面墻也可以根據價值評估的不同而選擇不同的修復目標和修復方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近代建筑的現場勘察主要包括形制勘察和病害勘察兩部分。外立面形制勘察重點關注建筑立面形制風格、立面材質類型、覆蓋層材質,同樣也要關注結構形式;外立面病害勘察包括墻體缺損、裂縫裂隙、生物侵蝕、風化、空鼓、剝落、泛堿、水漬、煙熏、銹蝕痕跡、人為涂寫,以及油漆、涂料、水泥、瓷磚等覆蓋,以前修復時采用的不當修復材料和化學防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