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護修復過程會有很多人參與,就算已經確定了修復的材料、技術,但修復的“程度”仍是由現場指揮者和實施者共同決定的,而不同的人對保護修復的主觀理解又千差萬別,這也造成了最終效果的差別。明代計成在《園冶》中開篇即闡明“世之興造,專主鳩匠,獨不聞三分匠、七分主之諺乎?非主人也,能主之人也。”與造園一樣,決定一個修復項目成敗的關鍵也是“能主之人”,有時候此人是保護設計師,有時候會是行政管理者,當二者皆不在場時,則由施工者的意圖來決定。這些“能主之人”的審美水平在保護修復最終效果呈現中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這恰恰又是無法完全用技術規范來約束的。我國古代建筑史上,磚的出現是比較早的,在“秦磚漢瓦”的時代,燒制磚瓦的技術已較成熟,但受限于物質和經濟水平,直到明代才在地面建筑中大規模使用青磚。北方地區開始流行硬山頂建筑,山墻通常用青磚砌筑,南方地區則在重點部位比如儀門采用青磚裝飾,且大多經過“磨磚對縫”,工法講究。
保存并修復清水磚墻表層的色彩、肌理、砌法、拼花、線腳、灰縫等,是保護近代建筑整體藝術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改變色彩、肌理、砌法、拼花、線腳、灰縫的修復方法,或多或少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破壞清水磚墻本身以及近代建筑整體的藝術價值。歲月價值:奧地利藝術史學家李格爾提出的“歲月價值”,是指時間在建筑物上留下的痕跡,即通常所說的“歷史滄桑感”,更通俗的理解是類似于歷經滄桑的“古董”表面“包漿”所特有的價值。對于近代建筑中的清水磚墻而言,經過長時間日曬雨淋之后,墻體表面會逐漸風化并在色彩上呈現出斑駁的狀態,罩上了一層“古色”,這是時間和自然力在外立面上留下的歲月痕跡。“歲月價值”反映出近代建筑“真實”的歷史演變過程,在修復清水磚墻時一定要注意保持這份“滄桑感”。如果將外立面粉飾一新,原本目的可能是為了美觀,但實際上是以“美”掩“真”,且并不能達到預期的審美。而清水磚墻表面的“古色”卻能提供一種獨特的具有“歷史滄桑感”的審美體驗,這不是簡單的依照原形制 ** 一個立面所能給予的。
即便是在近代建筑保護技術方法處于領先的上海,出臺“負面清單”也是當務之急。當前在工人中流行一種“滿敷磚粉、打磨出底”的修復技術方法,簡單清洗磚墻表面后,即采用磚粉蓋滿整個墻面,然后用角磨機打磨,直到露出老磚磚面,將所有難以去除的“污垢”全部磨去,而原來缺角、風化、剝落的部位因滿蓋的磚粉而修補平整。這種工法修復后的清水磚墻雖然遠觀整潔,但近觀卻造成破壞:一是打磨屬于物理清洗方法,不可避免的會損壞原始磚墻的表面,而磚在燒制過程中,表面因溫度高而更堅硬,加上表層老化后共同形成了防護層,角磨機會在磚表面留下一圈圈弧形的打磨痕跡,實際上已經破壞了具有保護作用的表層,使得磚面更容易發生風化等新生病害;二是不符合最小干預原則并破壞了歲月價值,所有的磚墻被無差別的打磨掉表面的“污垢”和帶“古色”的面層,而且根據規范淺表風化或微小缺角不用修復的部位也會被“過度修復”。但這種工法一來不需要挑選材料進行細致的清洗,二來不用逐塊修補磚面的缺角、風化、剝落,能大量節省施工現場的人工,大大節約成本,獲取更多的利潤,因而在實際工程中廣泛使用。這也更加說明出臺“負面清單”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