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節能環保理念提倡,在工業中鋼結構廠房以其耐用性、有用性及經濟性獲得各方重視與青睞被廣泛用于工業廠房、倉儲、廠棚等等,鋼結構廠房主要用于出產、倉儲以及輔佐辦公,很適合工業出產快速運作的需要。有部分的企業工廠中需要進行濕度較大的生產工作。而鋼結構如果在長期的高濕度環境中,容易受到氧化,出現腐蝕情況。因此在實際廠房設計中,要注重防潮防腐設計。比如在鋼結構中涂刷油漆,確保鋼結構不直接與外界環境接觸,減少濕度對鋼結構的影響。這就需要對不同區域的鋼結構進行模擬,針對廠房中重要鋼結構進行核算,這樣廠房的性能與結構才能得到保障。
隨著工業廠房的使用年限既有廠房樓板承重能力會有所下降,當工業廠房使用到一定的年限時,對廠房進行承重檢測鑒定,是保障工業廠房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徑。 以下情況需進行廠房樓板承重檢測: 1.隨著時間的推移,廠房不斷的老化,結構構件甚至出現損壞,造成廠房的安全隱患。 2.廠房上設置大型廣告牌、水箱、水池、鐵塔、花園、游泳池、空調、太陽能熱水器等施設備影響房屋結構安全。 3.報建手續不全或者無建筑施工許可證已投入使用,未確定廠房承載能力。 4.廠房設備更新或是放置大型設備,對廠房樓板承載能力存疑。 廠房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服役時。一般地將,當廠房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時,廠房將出現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跡象,其結構功能出現不同程度的退化,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測,除常規檢測內容外,重點在于預測結構使用壽命、設定下一目標使用期并提出耐久性處理建議。
工業廠房設計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符合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和改建、擴建的工業廠房設計,不適用于以細菌為控制對象的生物潔凈室,本規范有關防火和疏散、消防設施章節的規定,不適用于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高層工業廠房和地下工業廠房的設計。在利用原有建筑進行潔凈技術改造時,工業廠房設計必須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術設施。工業廠房設計應為施工安裝、維護管理、和安全運行創造必要的條件。工業廠房設計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功能合理布局,根據具體的實用面積來進行科學的劃分是首要目的,一般的廠房面積較大,那么在劃分使用功能的時候還有考慮到人流分布以及通風、消防通道的預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