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火卷簾用卷門機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卷門機手動操作裝置(手動拉鏈)應靈活、可靠,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使用手動操作裝置(手動拉鏈)操作防火卷簾啟、閉運行時,不應出現滑行撞擊現象。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直觀檢查,拉動手動拉鏈,觀察防火卷簾動作、運行情況。
3、防火卷簾運行功能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火卷簾裝配完成后,簾面在導軌內運行應平穩,不應有脫軌和明顯的傾斜現象。雙簾面卷簾的兩個簾面應同時升降,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不應大于50mm。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手動檢查;用鋼卷尺測量雙簾面卷簾的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 (2)防火卷簾電動啟、閉的運行速度應為2m/min~7.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應大于9.5m/min。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用秒表、鋼卷尺測量。
(3)防火卷簾啟、閉運行的平均噪聲不應大于85dB。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在防火卷簾運行中,用聲級計在距卷簾表面的垂直距離1m、距地面的垂直距離1.5m處,水平測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4)安裝在防火卷簾上的溫控釋放裝置動作后,防火卷簾應自動下降至全閉。 檢查數量:同一工程同類溫控釋放裝置抽檢1個~2個。 檢查方法:防火卷簾安裝并調試完畢后,切斷電源,加熱溫控釋放裝置,使其感溫元件動作,觀察防火卷簾動作情況。試驗前,應準備備用的溫控釋放裝置,試驗后,應重新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