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許可證 1、問:請簡要介紹一下保安服務條例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保安服務的范圍。為了將保安服務活動全部納入機關監管,條例對保安服務范圍作了三個方面的規定:一是根據保安服務合同,派出保安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二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用人員從事的本單位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物業服務企業招用人員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的門衛、巡邏、秩序維護等服務。其中,自行招用保安員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條例中統稱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二)規定了的行業準入制度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的備案制度。保安從業單位,包括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兩類,其中中包括從事武裝守護押。根據保安從業單位的不同特點,條例作了三個方面規定設立應當經機關許可,有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注冊資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設施、裝備,有符合條件的保安員、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是保安員為履行職責可以進行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巡邏和守護等活動,但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從事武裝守護押運的保安員需要使用槍支的,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四是保安從業單位對在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和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天,且不得刪改、擴散。為了對保安服務活動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條例作了四個方面的規定:一是部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二是機關應當指導保安從業單位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并負責督促落實。三是機關應當公布投訴方式,受理投訴,并及時調查和處理。四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的經營活動。
注冊的時候需要有高級保衛師以及保衛師,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書才能辦理。注冊的時候需要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之后才能進行工商登記。一般常見辦理的保安,都有一些為小區或者大廈巡邏的工作。 保安服務許可證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注冊資本; 2)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有關業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 3)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 4)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設施、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