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設立審批表 2、設立申請書,載明擬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股東名冊及出資額或者出資人及其出資額、出資協議及出資承諾書、經營范圍等內容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章程 5、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含主要管理人員簡歷、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保衛(安)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五年以上軍隊、、安全、審判、檢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衛、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所在地派出所和相關部門出具的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證明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證明
3、問:為什么條例規定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不得為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提供保安服務?保安服務業是服務業的一部分部分,不屬于我國承諾的對外開放服務貿易的范疇。因此,可以通過制定條例規定我國的保安服務是否對外開放。此外,美國、法國等國保安法規也有類似規定,明確核電站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部門和重要設施的保安不得由非本土保安企業提供。在充分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和借鑒有關國家做法的基礎上,條例規定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不得為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提供保安服務。
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擬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有關業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等不良記錄; (三)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設施、裝備;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