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ji職稱,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并具有省級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工程序列的中高ji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高ji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企業工程業績近五年獨立承擔過2項以上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火災自動報警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可承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甲、乙類工業建筑或建筑面積小于12000平方米的丙類工業建筑的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企業近3年zui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500萬元以上,企業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測設備、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安裝專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測試設備和質量檢驗設備,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固定滅火系統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二級企業:可承擔建筑面積不大于5萬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災危險性為丙類以下的廠房和庫房的消防設施工程。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3人,且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00萬元以上,企業近3年zui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00萬元以上,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企業工程業績近5年承擔過2項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