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制造中心消防管理,負責編制制造中心義務消防隊的滅火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和演練,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安全預警功能,保障國jia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安全。
通訊系統1,檢查消防專用電話或插孔是否完好;消防廣播試驗火災應急廣播設備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試驗中不論揚聲器當時處于何種工作狀態,都應能緊急切換到火災事故廣播上,音響清晰;檢查保養消防揚聲器,測試樓層揚聲器的效果,聲響是否響亮清晰;定期對消防廣播主機進行一次檢測維護保養;試驗消防廣播的選層廣播功能是否正常,檢查試驗主控屏是否正常,有報警信號源時是否正確顯示某區探測器動作,警鈴蜂鳴是否鳴響
檢查工作電池組,充電器的工作狀態以及檢查備用電池的電壓及其他指標參數是否符合要求;檢查系統設備所有接線端子是否松動、破損和脫落;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定期對感煙、感溫探測器進行清潔,必要時進行清洗,確保報警靈敏;定期檢測報警主機控制程序有否亂碼,確保主機功能正常;協助或完全負責同消防部門的業務,確保不因消防問題而耽誤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