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是房屋建造的基礎,一定要結實穩固,才能保證居住安全,如果地基出現松動或者下沉的情況,就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加速軟土層當中的排水凝固作用,一般比較適用于淺層地基處理,使用沖擊或者水沖等方法把地基中挖空以后,把碎石和砂擠壓到空中,使它形成砂石所構成的密實樁體,并且與原樁周土組成復合地基的地基處理方式,如果地基出現變形那么在穩定性前提下,只要普通施工程序就能直接建造的基礎類型,就稱天然地基上的淺基礎。
當既有房屋的地基為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時,可采用錨桿靜壓樁加固已達到增層荷載要求,若是原基礎的寬度或厚度不能滿足壓樁要求時,壓樁前應先加寬或加厚原基礎,再進行壓樁施工。另外樹根樁、旋噴樁等加固方法也可以采用。當若原基礎剛度和整體性較好或有鋼筋混凝土地梁時,可采用抬梁或挑梁承受新增層結構荷載,不需對原基礎進行加固施工。梁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應通過計算確定。梁可置于原基礎或地梁下,當采用預制的抬梁時,梁、樁和基礎應緊密連接,并應驗算抬梁或挑梁與基礎或地梁間的局部受壓承載力。
因為地基不夠堅硬,不能承受建筑物的重量,會造成建筑物發生下陷。所以水泥混凝土或者鋼管,是很好的加固方法,這樣以起到支撐整個建筑物的作用。強夯法是一種傳統的深層加固方法,最早可追溯到1936年shou次由普洛克提出的擊實原理,其主要適用于碎石,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素填土等地基。施工時,先根據試驗確定夯點間距,并用鋼尺放出每個點,用石灰進行標記,再將起重機移動至某點,待夯錘吊至預定高度后自由下落,向下夯擊,重復夯擊直至該點夯實,再進行下一點夯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