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景觀,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景,是自然風光、田野、建筑、村落、廠礦、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主人物和服飾等構成的人文現象的復合體,夜間景觀,在夜晚,通過黃道光、月光、星光和燈光重現白天的自然或人文景觀,夜景照明燈光為夜晚空間環境提供所需的必備機能,如:商業機能、娛樂機能、休閑機能、交通機能等等,并通過各種高科技演光手段對城市夜間景觀環境進行二次審美創造,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適的休閑、娛樂、購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環境。
具體來說,道路照明的作用歸納如下:夜景照明提高夜晚環境質量,城市的夜晚因天然照明不足,一切陷于黑暗中,人們的活動受到限制,路燈創造了人工的照明環境,滿足了市民活動的需要,使城市的夜晚因此而活躍起來,首先,增加了人們夜晚的能見度,提高安全感,創造夜晚舒適怡人的社會活動、交往空間,從城市景觀角度看待道路照明,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路燈裝飾化,在路燈造型上下功夫,專注裝飾性而忽略功能性,或把路燈的功能性放在次要位置。
從公開的報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燈數量成倍增長,夜景照明路燈造型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在解決城市夜晚照明,為市民創造夜間交往環境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實際問題,在我國城市道路照明建設的狂飆猛進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設目標,長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襯,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等三個層次的內容,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只是城市景觀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為場所,即人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