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城市夜景照明中的核心要素不僅表現為審美的特征,夜景照明更是一種感性、主觀的意識形態,其含義包括空間、時間、交往、活動、意義等綜合內容,從內容來劃分,城市景觀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即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路燈和夜景照明都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的互補性很強,但卻往往被人為割裂,規劃、設計、建設分開進行,管理權限在很多城市也分屬不同部門,往往路燈屬于市政、電力部門,夜景照明則由市容部門管理。
保證車輛和行人夜晚活動的安全,減少夜間交通事故和犯罪、暴力事件的發生,滿足城市不同區域的功能需要,為各分區的活動和相互間的交通、聯系提供照明條件,美化城市形象,道路照明能明晰城市結構,夜景照明將城市亮點有機聯系在一起,表現城市夜晚整體格局,勾勒出城市夜晚的輪廓線,產生良好的藝術效果,路燈對城市景觀的大貢獻,在于創造安全、舒適的人工照明環境,符合人的需求,從而提升市民晚上外出活動的意欲,促進城市活動的發生和發展,構筑和諧、怡人的城市景觀。
從公開的報道可看到,不少城市的路燈數量成倍增長,夜景照明路燈造型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在解決城市夜晚照明,為市民創造夜間交往環境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實際問題,在我國城市道路照明建設的狂飆猛進中,城市“面子”成了建設目標,長官意志成了金科玉律,市民的真正需求反而成了陪襯,城市夜景照明包括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和行為場所等三個層次的內容,視覺景觀、生態環境只是城市景觀的表象和物理因素,更重要的在于行為場所,即人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