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罐儲存和使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液氧儲罐儲存和使用的場所是防火防爆的重.點場所,必須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2.嚴禁將液氧罐和乙炔瓶混放,嚴禁與各種危險化學品和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各取氧點與乙炔瓶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環境條件不允許時,在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須保證不小于5m。3.液氧儲存區應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設備設施應采用獨立的靜電處置設施。各種閥門都要用靜電短路,防止靜電造成事故。
低溫液氧儲罐內有液體時,禁止動火維修,只能加熱到常溫才能維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他們不得穿有油污或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也不得穿有釘子的鞋子。操作期間,閥門應緩慢開啟和關閉。停止時,增壓閥應鎖定。定期(如15天)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濃度,控制其濃度在0.1×10-6以下;否則,應排出液氧;液氧在密閉狀態下儲存時,應監視壓力,不得超壓;不允許液氧濺到無保護的皮膚上;當液氧儲罐中的液體已經排空且不能立即加熱時,立即關閉所有閥門。因為罐內溫度很低,潮濕的空氣會通過連接的管道侵入內部,造成凍堵管道的事故。
液氧罐達到保溫效果;運載量可分為5-150立方米左右,也可根據客戶要求定制。低溫液氧儲罐的操作人員應掌握機械設備、管道和閥門系統的結構特點,了解和掌握低溫液體的危險特性,嚴格控制周圍環境,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液氧罐開工前,操作人員經過市級以上質量和質監部門培訓考核,具有高壓容器實際操作資格證書。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規定對工人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